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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进修基金标准退款政策 下载

*劳工及福利局就持续进修基金(基金)发还款项的申领资格,已作出下列重要的更改:

(一) 基金申领人必须成功修毕整个课程才符合申领资格。如基金申领人只修毕课程内一个或部份单元,而该个或部份单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则基金申领人并不符合申领资格。

(二) 基金申领人必须在有关课程的评核中取得整体分数的50%才符合申领资格

(三) 基金申领人必须在有关课程的出席率达到最少70%才符合申领资格


虽然当局已将有关改动通知所有开办基金课程的院校/办学机构,并要求他们将有关讯息通知基金申领人,本办事处仍希望再一次提醒基金申领人有关变动。

同时,请留意如以上的基金发还款项申领资格与载于本办事处网页内的个别课程的申领资格有所不同,则本办事处将会以两者中要求较高的申领资格作为审核有关发还款项申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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