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培训机构申办「工作间的人际及个人才能」课程

  政府今日(七月十日)宣布,持续进修基金辖下「工作间的人际及个人才能」范畴内课程的能力要求及申请细节。

  教育统筹局(教统局)发言人说:「培训机构如欲其举办的课程被列入『工作间的人际及个人才能』范畴下的『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名单内,可向教统局就有关课程提出评审申请。」

  他说:「我们在谘询不同行业专责小组的过程中,一般都认为员工要在廿一世纪的工作岗位上表现卓越,只有专业技能是不足够的。一些软性技能,如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技巧、团队建立、领导能力及正面人生观等,对装备我们的劳动人口迈向知识型经济体系十分重要。」

  他补充:「持续进修基金在六月一日成立,『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名单内已包括了六个由香港外展训练学校特别设计的『工作间的人际及个人才能』课程,给予申请者在这范畴内作初步的选择。香港外展训练学校在个人发展培训方面相当著名。」

  鉴于这个范畴的独特性,当局成立一个由青年事务委员会主席蔡元云医生担任主席的监察委员会,负责介定该范畴内课程的能力要求及评审准则。

  委员会同意,「工作间的人际及个人才能」课程应属软性技能的经验教育和实际应用;可获发还款项的「工作间的人际及个人才能」课程必须涵盖以下三组能力项目:(一)生活技能;(二)与人共事;及(三)价值及态度。

  可获发还款项的「工作间的人际及个人才能」课程的最低训练期要求为40小时,其中须包括不少于两节分别16小时的留宿。当局鼓励培训机构协作,以提供一套全面的课程。

  教统局会将收到的课程计划书交由一个评核小组审议,该小组会向教统局局长建议是否把课程列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名单内。

  发言人谈及持续进修基金的最新申请情况时表示,市民的反应相当令人鼓舞。

  他说:「直至现时为止,我们已收到超过1600份申请,其中超过1100份申请已获得批准。」

  他续说:「现时,在『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名单内已有387个课程,我们预期会有更多课程,特别是『工作间的人际及个人才能』范畴内的课程,将被列入名单之内。」

  有关申请举办「工作间的人际及个人才能」课程的表格、申请指引、以及评审准则,可在持续进修基金网页(http://www.sfaa.gov.hk/cef)下载。

  市民亦可到该网址浏览有关基金的最新「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名单。

二○○二年七月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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