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以按月等額形式收取課程學費的最新要求


由2010年4月1日起,除獲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豁免外,所有提供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的培訓機構必須以按月等額形式收取基金課程的學費。有關已獲豁免的課程名單,請瀏覽網頁內的“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 (http://www.sfaa.gov.hk/cef/text/cnlis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