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培訓機構申辦「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課程

  政府今日(七月十日)宣布,持續進修基金轄下「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範疇內課程的能力要求及申請細節。

  教育統籌局(教統局)發言人說:「培訓機構如欲其舉辦的課程被列入『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範疇下的『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內,可向教統局就有關課程提出評審申請。」

  他說:「我們在諮詢不同行業專責小組的過程中,一般都認為員工要在廿一世紀的工作崗位上表現卓越,只有專業技能是不足夠的。一些軟性技能,如解決問題的能力、溝通技巧、團隊建立、領導能力及正面人生觀等,對裝備我們的勞動人口邁向知識型經濟體系十分重要。」

  他補充:「持續進修基金在六月一日成立,『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內已包括了六個由香港外展訓練學校特別設計的『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課程,給予申請者在這範疇內作初步的選擇。香港外展訓練學校在個人發展培訓方面相當著名。」

  鑑於這個範疇的獨特性,當局成立一個由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蔡元雲醫生擔任主席的監察委員會,負責介定該範疇內課程的能力要求及評審準則。

  委員會同意,「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課程應屬軟性技能的經驗教育和實際應用;可獲發還款項的「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課程必須涵蓋以下三組能力項目:(一)生活技能;(二)與人共事;及(三)價值及態度。

  可獲發還款項的「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課程的最低訓練期要求為40小時,其中須包括不少於兩節分別16小時的留宿。當局鼓勵培訓機構協作,以提供一套全面的課程。

  教統局會將收到的課程計劃書交由一個評核小組審議,該小組會向教統局局長建議是否把課程列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內。

  發言人談及持續進修基金的最新申請情況時表示,市民的反應相當令人鼓舞。

  他說:「直至現時為止,我們已收到超過1600份申請,其中超過1100份申請已獲得批准。」

  他續說:「現時,在『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內已有387個課程,我們預期會有更多課程,特別是『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範疇內的課程,將被列入名單之內。」

  有關申請舉辦「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課程的表格、申請指引、以及評審準則,可在持續進修基金網頁(http://www.sfaa.gov.hk/cef)下載。

  市民亦可到該網址瀏覽有關基金的最新「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

二○○二年七月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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