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上学生资助计划

  1. *旧生:
    填妥的申请书须在31.5.2011或之前交回本处。
  2. *新生或在2011/12学年修读新的经评审课程的学生:
    填妥的申请书须在课程开始的一个月内或课程经评审的一个月内交回本处,两者以较后的日期为准。
  3. 如果你在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修读经评审的课程(修读遥距课程或网上课程的学生除外) ,你应在2011/12 学年申请资助。截止申请日期如上文a及b段所述,但在任何情况下,所有申请书必须于31.3.2012或之前送交本处。
  4. 假如你在2011/12学年(包括在2011年暑假)将接受与课程毕业资格有关的实习训练,不论该实习训练是必修或选修的课程单元,你应在获悉该实习的详情(包括实习时间及实习后所获得的收入)后才递交申请。倘若实习资料未能在截止申请日期前确定,你须先递交申请,并在获悉实习详情后即时通知本处。
  5. 除在特殊情况下,在截止日期后收到的申请书概不受理。迟交的申请书必须附有申请人详尽的解释信及获院校支持。

*由于行政上的安排,个别院校或须另定一个较早(或较迟)的截止日期以便收集申请书。申请人应留意个别院校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