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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量洪奖学基金-葛量洪生活津贴
简史及宗旨
该基金于1955年成立,向经家庭入息审查评为有经济上需要而在下列其中一间院校就读全日制课程的学生,提供生活津贴:
教育局认可中学(中四/高中一至中七) 之日间课程;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以下部份课程 (合乎申请资格的课程名称及编号详见葛量洪生活津贴申请指引): (i)
中三以上程度课程:中专教育文凭 (ii)
中五以上程度课程:基础文凭
申请资格
凡就读于上述其中一间院校而需经济援助的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
津贴额
津贴额视乎当时可用的款项及合资格申请人的数目而定。2009/10年申请人所获的津贴额为中四/高中一及中五学生2,065元,中六及中七学生2,759元,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学生3,337元。
申请办法
本计划现正接受申请,学生可向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34楼葛量洪奖学基金委员会索取,或 按此处下载申请表格及申请指引。填妥的表格必须经申请学生就读学校的校长 / 学系主任交回葛量洪奖学基金委员会。
申请日期
接受申请日期:2010年7月2日
截止申请日期:2010年9月30日
付款安排
葛量洪奖学基金委员会在作出决定后,会把获批发的津贴以直接转帐形式过户至有关学校/院校,再由校方/院方协助发放津贴款项给申请获批准的学生。
查询更详尽的资料
如有查询,请联络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34楼葛量洪奖学基金委员会,电话3718
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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