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慈善基金贷款助学金

* 简史及宗旨
* 委员会成员名单
* 申请资格
* 申请办法
* 接受及截止申请日期
* 委员会会议
* 查询更详尽的资料

简史及宗旨

该基金于1964年成立,目的是帮助下列院校有经济困难并获得院校推荐的学生,提供免息贷款:

 
* 香港城市大学
* 香港浸会大学
* 岭南大学
* 香港中文大学
* 香港教育学院
* 香港理工大学
* 香港科技大学
* 香港大学
* 香港树仁大学
*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 青年学院
* 教育局认可的中学 (中四 / 高中一至中七)
 

委员会成员名单

香港扶轮社暨星岛慈善基金贷款助学金遴选委员会
主席 杨耀宗先生
委员 Mr Vernon Moore
    郑丽珠小姐
    潘秀珊小姐
    陈佩仪小姐
    刘嘉仪女士
    杨伟慈女士
    赖雅姿女士
    林惟良先生
    张紫慧女士
    杨爱莲小姐
梁依雯小姐
    汤伟立先生
    教育局常任秘书长/ 其代表
(代表:张淑逑女士)
秘书 杨敏欣小姐
司库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财政) / 其代表
    (司库助理: 马志云先生)

有关委员会成员资料,请按此 PDF

申请资格

凡有经济需要并就读于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本地学生(注),均可申请。

(注 上述专上 / 高等教育院校的申请人必须是修读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课程的学生;而就读香港树仁大学的学生则除外。)

申请办法

第I类: 紧急援助贷款

适用于中学、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及青年学院的学生。有需要的学生可透过校方申请。
 
第II类: 免息贷款

适用于上述其他专上 / 高等教育院校的学生。有需要的学生可透过各院校的学生事务处提出申请。

接受及截止申请日期

第I类:整个学年内均可申请,直至款项用毕为止。
 
第II类:一般在每年的9月至11月,详情请向各院校的学生事务办事处查询。
 

委员会会议

2011/12年度委员会会议及议程,请按此 PDF

查询更详尽的资料

如有查询,请与九龙长沙湾道303 号长沙湾政府合署十二楼一二一七室香港扶轮社暨星岛慈善基金贷款助学金遴选委员会秘书处联络,电话2150 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