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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计划
学生资助计划是一项须经过家庭入息及资产审查的计划。「本计划」是向所有于二OOO至二OO一学年或之前已经是香港树仁学院(即现时的香港树仁大学)的注册全日制学生,并于学院修读一个四年全日制的文凭课程的学生提供资助。
请注意由二OO一至二OO二学年或之后注册为香港树仁学院(即现时的香港树仁大学)的全日制学生只可申请专上学生资助计划。
由二OO五至二OO六学年开始,本处已停止接受「学生资助计划」的申请。
还款
申请人必须于毕业后四年内,每三个月一期,分十六期全数清还所有贷款及利息。若过期还款七日或以上,就需为欠款缴交百分之五的附加费。
接受资助的学生若不能履行承诺书上的条件,例如未能完成四年全日制课程,则必须一次过清还所有资助款项,包括助学金、贷款、利息、附加费以及其他欠款。
偿还贷款时,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方法:
利用现金或支票偿还资助
用现金偿还资助的申请人,请亲身携同整份还款通知书,前往各区香港邮政局缴交。还款通知书上端加盖机印后会交还予付款人作为收据。
至于以支票、本票及银行汇票偿还,面额请以港元为付款单位,抬头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并加以划线。期票是不会接纳的。你可以采用以下其中一种方法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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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同整份还款通知书以及支票、本票或银行汇票,到各区香港邮政局缴交;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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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支票、本票或银行汇票,连同还款通知书的下半部份,一并以邮寄方式寄至香港湾仔告士打道邮局信箱28000号库务署署长收。请于支票、本票或银行汇票背面写上你的姓名、香港身分证号码及贷款帐户号码。以邮寄方法付款,将不会另发收据。 邮戳日期将视为付款日期,以决定是否须征收百分之五的逾期还款附加费。 |
利用「缴费灵」服务或自动柜员机偿还资助
如使用「缴费灵」服务偿还资助,你须先于缴费灵终端机办理登记手续或若你已是「缴费灵」服务用户,你可使用音频电话办理登记手续。缴款时,请输入还款通知书上端列明的12位数字「缴费灵」付款编号。申请人须就每张还款通知书办理登记帐单手续。学生资助办事处的商户号码是「44」。以电话付款,将不会另发收据。
还款人士可利用贴有「缴费服务」字样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或恒生银行自动柜员机,或贴有「缴费易」的其他银行自动柜员机缴交帐单。缴款时,请输入每个帐户的12位数字的缴费灵或自动柜员机付款编号。以自动柜员机缴款,将不会另发收据。请保留有关银行柜员机付款单据以供参考。
使用网上缴费服务或自动转帐偿还资助
还款人士可透过互联网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偿还资助。你可浏览以下网页,查询有关详情:
若你有意申请以自动转帐方式偿还资助,你可亲身到学生资助办事处或致电2150 6226索取「直接付款授权书」表格。本处会于接到要求后,尽早以邮寄方式寄上「直接付款授权书」表格予你。
每个学生贷款帐户必须各自填写一张「直接付款授权书」表格。已填妥的表格应交至你本人开设帐户的银行。于处理申请期间,请以其他付款方法清缴还款,直至还款通知书上出现还款代号「06」为止。一般自动转帐授权书申请需时10-12星期才能生效。
申请一次过偿还全部资助
若你有意申请一次过偿还全部资助,你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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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或委派代表连同你的授权书到学生资助办事处办理。申请一次过还款的时间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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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五: |
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时 下午二时至下午五时四十五分 (午膳时间为下午一时至下午二时,办事处暂停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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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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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偿还资助的利息将计算至你设定还款到期日的前一 日,本处并会即时发出一份一次过还款的还款通知书。请注意,你必须于该还款通知书上所列的还款到期日或之前偿还整笔款项。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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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邮寄或传真,以书面方式申请一次过偿还全部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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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填妥本处特定的表格并提供你的个人资料,如身分证号码及联络电话,以及申请一次过还款的学生贷款帐户档号。有关一次过偿还的通知书将会邮寄至你的联络地址。由于处理申请及邮递需时,有关一次过偿还资助的还款到期日一般会定于你申请日期的十四天后,而利息亦将计算至还款到期日的前一日。 |
以传真递交申请,递交申请日期将根据本处收到有关传真的日期及时间作准。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为申请日期。请注意,一次过偿还全部资助的申请必须亲身或委派代表到本处办理。你亦可以书面方式递交申请。电话申请是不会受理的。
延期偿还贷款
接受资助的申请人如因继续进修全日制课程、财政困难 、失业或患重病等理由引致偿还资助方面遇到困难,可向本处提出延期还款的申请 。 申请表可向学生资助办事处索取或在本处网址下载 。
资料更改
倘你在未全数偿还贷款及任何应缴利息之前,从现址或其后居住的其他地址迁往别处,你必须立即把新地址的详细资料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处。倘你忽略这项规定,致令本处寄往最后所知的地址的通知书无法投递,你将需要承担因逾期还款而需缴付的百分之五附加费。
若申请人于偿还贷款时需要更改通讯地址,请填妥及寄回还款通知书背面的「更改地址通知」予本处。你亦可以书面或以传真方式(传真号码:3102 1257)通知本处学生贷款组,信内请注明学生姓名、香港身分证号码、申请时就读的院校名称、联络电话、英文地址及更改地址的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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