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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偿还助学金或贷款
以现金偿还助学金或贷款者,请亲身携同整份缴款单,前往邮政局缴付。缴款单上端印上缴款记录后会发回付款人作为收据。
以支票、本票或汇票偿还学生助学金或贷款
支票、本票及银行汇票均应以港元为单位,划线祈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期票不获接纳。你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方法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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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同整份缴款单以及支票、本票或银行汇票,到邮政局缴交;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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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支票、本票或银行汇票,连同缴款单的下半部份,一并以邮寄方式寄交香港湾仔告士打道邮局信箱28000 号库务署署长收。请于支票、本票或银行汇票背面写上你的缴款帐户编号。以邮寄方法付款,将不获另发收据。 |
利用自动柜员机偿还学生助学金或贷款(24小时缴费服务)
缴款人士可利用贴有「缴费服务」字样的汇丰或恒生银行自动柜员机,或贴有「缴费易」的其他银行自动柜员机缴付账单。缴款时,请输入缴款单正面右上角的12 位数字的缴费灵付款编号。以自动柜员机缴款,将不获另发收据。请保留有关银行柜员机付款单据以供参考。
使用「缴费灵」服务偿还学生助学金或贷款
拟使用「缴费灵」服务还款者,必须首先在缴费灵终端机或使用音频电话(如你已成为「缴费灵」服务用户)办理登记手续,缴款时,请输入缴款单上端列明的12位数字「缴费灵」付款编号。申请者须就每张缴款单办理登记账单手续。学生资助办事处的商户号码为「44」。以电话付款,将不获另发收据。
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偿还学生助学金或贷款
缴款人士可透过互联网使用网上银行服务清缴还款单。
以网上缴费的方式付款,你必须预先与你的银行登记,以便使用网上缴费服务。
如透过网上银行服务以信用卡签帐形式缴付帐单,请留意个别银行就有关服务所订立的条款及细则,尤其是每日的截数时间及银行会否收取服务费用。详情请浏览
以下网页:
如以网上缴费服务方式付款,将不获另发收据。学生资助办事处将视银行实际过数日期为付款日期,以决定是否须加征附加费。
一次过偿还助学金或贷款
如欲申请一次过偿还助学金或贷款 ,你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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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或委派代表连同你已签署的授权书前来学生资助办事处 (九龙弥敦道700号工业贸易署大楼阁楼柜台) 办理。申请一次过还款的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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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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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 时 45 分 至 下午 1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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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 时 至 5 时 4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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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偿还的助学金/贷款的利息将计算至你设定的到期缴款日的前一天,本处会即时发出一份一次过还款的还款单。请注意,你必须在该还款单上所列的到期缴款日或以前偿还整笔款项。 |
|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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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邮寄或传真,以书面方式申请一次过偿还助学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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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填妥本处特定的表格(SFAA199)并提供你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号码、联络电话及申请一次过还款的缴款帐户编号。有关一次过偿还助学金/贷款的通知书将会邮寄给你。由于处理申请及邮递需时,有关一次过偿还助学金/贷款的到期缴款日一般会定于你的申请日期的十四天后,而利息将计算至到期缴款日的前一天。 |
以传真递交申请,递交申请日期将根据本处收到有关传真的日期及时间作准。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为申请日期。
请注意,一次过偿还助学金/贷款的申请必须亲身办理或以书面方式递交。电话申请将不会受理。
请按此处 (204KB) 以索取「一次过偿还专上学生资助计划资助」申请书一份。
偿还部份助学金或贷款
申请偿还部份助学金/贷款,还款金额(不包括逾期未付的分期还款及附加费)不得少于本处订定的最低还款额(现为港币五千元)或一季(期)还款额,两者以较高数额为准。如欲申请,你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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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或委派代表连同你已签署的授权书前来学生资助办事处 (九龙弥敦道700号工业贸易署大楼阁楼柜台) 办理。申请偿还部份还款的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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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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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 时 45 分 至 下午 1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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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 时 至 5 时 4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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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款期开始前(即首季分期还款到期缴款日前三个月),尚未偿还的助学金/贷款所累积的利息将计算至你设定的到期缴款日的前一天。在还款期间,尚未偿还的贷款的利息将计算至下期还款到期日的前一天。本处会即时发出一份付还部份助学金/贷款的还款单。请注意,你必须在该还款单上所列的到期缴款日或以前偿还整笔款项。。 |
|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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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邮寄或传真,以书面方式申请付还部分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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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填妥本处特定的表格(SFAA199)并提供你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号码、联络电话及申请偿还部份助学金/贷款的缴款帐户编号及偿还金额。 有关偿还部份助学金/贷款的通知书将会邮寄给你。 由于处理申请及邮递需时,在还款期开始前有关偿还部份助学金/贷款的到期缴款日一般会定于你的申请日期的十四天后,而利息将计算至到期缴款日的前一天。在还款期间,尚未偿还的助学金/贷款的利息将计算至下期还款到期日的前一天。 |
以传真递交申请,递交申请日期将根据本处收到有关传真的日期及时间作准。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为申请日期。
请注意,偿还部份助学金/贷款的申请必须亲身办理或以书面方式递交。电话申请将不会受理。
请按此处 (204KB) 以索取「付还部分专上学生资助计划资助」申请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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