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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奖学金
简史及宗旨
自1970年起,新加坡政府开始颁发奖学金给香港学生,作为友好的表示。成功申请者可于2011年1月入读新加坡指定的学校。
申请资格
申请学生必须为香港永久居民及拥有良好的学业纪录。
| a | 小学特别/优异奖: | 在入读小学二年至五年级时,年龄介乎7至11岁的小一至小五学生 |
| b | 中学一年级奖学金: | 在入读中学一年级时,年龄介乎 12 至 14 岁的小六/中一学生 |
| c | 中学二年级奖学金: | 在入读中学二年级时,年龄乎 13 至 15 岁的中一/中二学生 |
| d | 中学三年级奖学金: | 在入读中学三年级时,年龄乎 14 至 16 岁的中二/中三学生 |
| e | 大学先修班奖学金: | 在入读大学先修班时,年龄乎 16 至 18 岁的中五学生 |
奖学金款额
小学特别/优异奖
* 特别奖每年坡币2,000元或优异奖每年坡币1,000元
* 豁免缴交学费(不包括其他费用)
* 所有获取奬学金的学生,都不需签任何契约
* 在新加坡国际学校(香港)参加为期一个月的语文浸濡课程
* 奬学金可供得奬人升读至小学六年级(视乎得奬人的进展及表现而定)。得奬人在完成小六课程后,需参加小学毕业考试。
中学及大学先修班奖学金
* 中学:每年坡币2,200元的津贴 (包括膳宿)
* 大学先修班:每年坡币2,400元的津贴 (包括膳宿)
* 豁免缴交学费(不包括其他费用)
* 安顿费坡币400元(中学)/500元(大学先修班) (一次)
* 医疗津贴及意外保险
* GCE 'O' 及/或 GCE 'A' Level 考试费 (一次,如适用)
* 在课程开始和结束时的来回经济机票一张
* 英语衔接课程 (十月至十二月) (只适用于中学奖学金)
* 所有获取奖学金的学生,都不需签任何契约为新加坡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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奬学金可供得奬人升读至大学先修班二年级(视乎得奬人的进展及表现而定)。得奬人在完成大学先修班二年级课程后,需参加新加坡剑桥普通教育证书(普通级)的考试。
申请办法
申请表格可于新加坡教育局网页下载 (http://www.moe.gov.sg/education/scholarships/hong-kong/) 或于新加坡国际学校(香港仔南朗山道23号)索取。每位申请人只须递交一份表格。申请者如较早前已申请此奖学金或已于新加坡留学,其申请将不获考虑。
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文件,须于2010年6月21日前递交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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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n: Mr Ng Eng J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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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stry of Educ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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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orth Buona Vista Driv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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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3 Podium Blo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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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apore 138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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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65 6879 7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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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期
| 接受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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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4日 |
| 截止申请 |
: |
2010年6月21日 |
| 选拔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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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或9月 |
| 面试 |
: |
2010年8月或9月 |
选拔测试及面试将于新加坡举行。申请者将不会获发还前往新加坡之旅费或其他相关费用。
查询更详尽的资料
详情请参阅新加坡教育局网页的“常见问题”部份 (http://www.moe.gov.sg/education/scholarships/hong-kong/faq/ )。
如有查询,请与新加坡教育局联络。
| 地址 : |
1 North Buora Vista Drive, Singapore 138675 |
| 电邮 : |
contact@moe.edu.sg |
| 电话 : |
(65) 6872 2220 |
| 传真 : |
(65) 6775 5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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