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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奖学基金
成立
教育奖学基金是一个根据香港法例第1085章教育奖学基金条例成立的信托基金,设立于1956年。教育局常任秘书长为该基金的受托人。基金捐款的行政及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例及各捐款人所定下的颁授条件进行。学生资助办事处负责为该基金委员会提供秘书支援服务,而委员会司库一职,则由库务署署长或其代表担任。
委员会成员
| 主席 |
: |
陈锦祥先生, BBS, JP |
| 委员 |
: |
梁香盈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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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乐然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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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汝淳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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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逑女士 (教育局常任秘书长之代表) |
| 司库 |
: |
曾周碧英女士 (库务署署长之代表) |
| 秘书 |
: |
聂苑蕙女士 (学生资助办事处行政主任) |
有关委员会成员详细资料,请按此
(52KB)。
奖学金提名程序
此项奖学金是每年一度进行提名,各有关的中小学、香港教育学院及香港理工大学校长将会按照各项奖学金之捐款人所提出的颁授条件作出提名,而委员会则
根据提名名单作出考虑以及颁发奖学金。
委员会会议
委员会通常在每年十月份和一月份举行会议。会议议程、日期及时间,一般会在召开会议之前一星期于本网页登载,让公众人士浏览。
查询更详尽的资料
如有查询,请与教育奖学基金委员会秘书处联络。地址: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2楼1217室;电话:2150 6109 或 2150 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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