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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德爵士纪念基金残疾学生奖
宗旨
这项奖学金的宗旨,是对本港中学高年级、专上及大专院校的残疾学生给予鼓励,并使社会对这些学生的成就有更深认识。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将根据学生的个人德行和学业成就来颁发奖项,以示嘉许。
奖项款额
奖项是一笔过资助,以支付得奖学生所要求的个人或学习辅助用品,而这些用品或设备须得到康复专员及有关专业团体证明为得奖学生为达到有效学习所必需的。
提名资格
- 获提名学生必须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发表的<<香港康复计划方案>>内指定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人士(概指在肢体伤残、视障、听障、言语障碍、注意力不足/过度活跃症、特殊学习困难、自闭症或智障方面需要获得特殊教育支援的人士);
- 持有香港身分证 ;
- 在香港最少住满五年;
- 属任何官立、资助、按额津贴、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私立学校或英基学校协会的学校之全日制新高中课程高中一至高中三,
或12班或中七/13班学生;又或是在以下其中一间大专/专上院校就读注册的全日制教资会资助
/ 公帑资助课程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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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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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香港浸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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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i. |
岭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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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 |
香港中文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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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
香港演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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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 |
香港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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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i |
香港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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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ii. |
香港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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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x. |
香港大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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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
香港职业训练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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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 |
于香港树仁大学修读本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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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获所属院校或中学的校长提名,而校长须以有关学生在校内及公开考试中所取得的成绩及学生的实质需要为依据;
- 并须拥有良好的品格和优异的潜质;
- 不得在申请前已购买有关个人或学习辅助用品。
提名程序
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通常会于每年九月邀请院校及中学校长作出提名。截止提名日期为十月。理事会在谘询康复专员及有关的专业团体后,会决定得奖名单,而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进行面试遴选得奖人。
结果公布
获奖的学生约于同一学年内的二月/三月,透过所属院校/学校得知遴选结果。
付款安排
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在作出决定后,便会把奖项以支票迳交有关学校/院校,代为分发予各得奖学生。
颁授安排
得奖学生将于三月/四月举行的奖学金颁授仪式中获颁证书。
查询更详尽的资料
如有查询,请与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秘书处联络
(电话:2150 7607 或 2150 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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