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德爵士纪念基金残疾学生研究生奖学金/奖学金

* 宗旨
* 奖学金款额
* 提名资格
* 提名程序
* 结果公布
* 付款安排
* 颁授安排
* 查询更详尽的资料
* 有关组织 图

宗旨

这项奖学金的宗旨是鼓励和协助全日制残疾学生修读本地研究生课程或学位、文凭及证书课程。

奖学金款额

每名2011/12年度的研究生奖学金得奖者会得到30,000元,而每名奖学金得奖者会得到20,000元。得奖者无须放弃其同时获得的其他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或助学金,而此项奖学金的金额在此等情况下亦不会减少。

提名资格

提名学生必须:

  1. 拥有居港权或入境权或获准无限制在香港逗留;
  2. 在香港最少住满三年;
  3. 是以下其中一间院校的注册全日制教资会资助 / 公帑资助的研究生(研究生奖学金提名):-
    香港城市大学;
    香港浸会大学;
    岭南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教育学院;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科技大学; 及
    香港大学。
  4. 是以下其中一间院校的注册全日制教资会资助 / 公帑资助的学生(奖学金提名):-
    院校 课程
    香港城市大学 本科 / 文凭或以上
    香港浸会大学 本科
    岭南大学 本科
    香港中文大学 本科
    香港演艺学院 本科 / 文凭或以上
    香港教育学院 本科 / 文凭或以上 / 三年制证书
    香港理工大学 本科 / 文凭或以上
    香港科技大学 本科
    香港大学 本科
    香港职业训练局 文凭或以上
    于香港树仁大学修读本科生课程
  5. 获得其之前就读的中学校长提名(适用于一年级学位、文凭及证书课程学生),或获就读的专上或大专院校校长提名(适用于二年级或以上的学位、文凭及证书课程学生或研究生);
  6.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发表的<<香港康复计划方案>>内指定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人士(概指在肢体伤残、视障、听障、言语障碍、注意力不足/过度活跃症、特殊学习困难、自闭症或智障方面需要获得特殊教育支援的人士);
  7. 并非全职受雇;
  8. 不能同时被提名尤德爵士纪念基金奖学金或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研究生奖学金。

提名程序

尤德爵士纪念基金于每年九月邀请院校及中学校长作出提名。合适的学生通常会获邀在十一月 / 十二月出席面试,而学生倘在十二月底尚未收到基金理事会的通知,则可视作落选论。

结果公布

遴选结果约于二月 / 三月公布,作出提名的院校及中学将获通知。

付款安排

奖学金将迳交有关院校,由院校分发各得奖学生。

颁授安排

得奖学生将于三月 / 四月举行的奖学金颁授仪式中获颁证书。

查询更详尽的资料

如有查询,请与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秘书处联络 (电话:2150 6096 或 2150 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