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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德爵士纪念基金奖学金(颁发给本科生、文凭及证书课程学生)
宗旨
这项奖学金的宗旨,是嘉许香港各专上及大专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文凭及证书课程学生的学术成就,并对其作出鼓励。
奖学金款额
在2009/10学年,获奖的学生会得到一笔过20, 000元的资助,而无须放弃其同时获得的其他奖学金或助学金,此项奖学金的金额在此等情况下亦不会减少。
提名资格
提名学生必须:
- 拥有居港权或入境权或获准无限制在香港逗留;
- 在香港最少住满三年;
- 是以下其中一间院校的注册全日制教资会资助 / 公帑资助的学生:
| 院校 |
课程 |
| 香港城市大学 |
本科 / 文凭或以上 |
| 香港浸会大学 |
本科 |
|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
文凭或以上 |
| 岭南大学 |
本科 |
| 香港中文大学 |
本科 |
| 香港演艺学院 |
本科 /
文凭或以上 |
| 香港教育学院 |
本科或三年制证书 |
| 香港理工大学 |
本科 /
文凭或以上 |
| 香港科技大学 |
本科 |
| 香港大学 |
本科 |
| 或于香港树仁大学修读本科生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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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其之前就读的中学校长提名(如为一年级学生),或获就读的专上或大专院校校长提名(如为二年级或以上班级学生) ; 以及
- 并非全职受雇。
提名程序
有关院校/中学的校长会获邀在每年九月作出提名。合适的学生通常会获邀在十一月/十二月出席面试,而学生倘在十二月底尚未收到基金理事会的通知,则可视作落选论。
结果公布
遴选结果约于一∕二月公布,作出提名的院校及中学将获通知。
付款安排
奖学金将迳交有关院校,由院校分发各得奖学生。
颁授安排
得奖学生将于三月举行的奖学金颁授仪式中获颁证书。
查询更详尽的资料
如有查询,请与尤德爵士纪念基金理事会秘书处联络。
电话:2150 6096 或2150 6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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