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1. *舊生:
    填妥的申請書須在15.6.2012或之前交回本處。
  2. *新生或在2012/13學年修讀新的經評審課程的學生:
    填妥的申請書須在課程開始的一個月內或課程經評審的一個月內交回本處,兩者以較後的日期為準。
  3. 如果你在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期間修讀經評審的課程(修讀遙距課程或網上課程的學生除外) ,你應在2012/13 學年申請資助。截止申請日期如上文a及b段所述,但在任何情況下,所有申請書必須於31.3.2013或之前送交本處。
  4. 假如你在2012/13學年(包括在2012年暑假)將接受與課程畢業資格有關的實習訓練,不論該實習訓練是必修或選修的課程單元,你應在獲悉該實習的詳情(包括實習時間及實習後所獲得的收入)後才遞交申請。倘若實習資料未能在截止申請日期前確定,你須先遞交申請,並在獲悉實習詳情後即時通知本處。
  5. 除在特殊情況下,在截止日期後收到的申請書概不受理。遲交的申請書必須附有申請人詳盡的解釋信及獲院校支持。

*由於行政上的安排,個別院校或須另定一個較早(或較遲)的截止日期以便收集申請書。申請人應留意個別院校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