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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慈善基金貸款助學金
簡史及宗旨
該基金於1964年成立,目的是幫助下列院校有經濟困難並獲得院校推薦的學生,提供免息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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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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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浸會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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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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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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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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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理工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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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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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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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樹仁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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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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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認可的中學 (中四 / 高中一至中七) |
委員會成員名單
| 香港扶輪社暨星島慈善基金貸款助學金遴選委員會 |
| 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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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耀宗先生 |
| 委員 |
: |
Mr Vernon Mo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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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珠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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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珮思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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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孔惠儀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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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麗欣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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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偉慈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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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珊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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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溫曼紅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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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紫慧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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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子楓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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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娟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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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英喜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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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其代表 (代表:張淑逑女士) |
| 秘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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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巧妍女士 |
| 司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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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財政) / 其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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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庫助理: 馬志雲先生) |
有關委員會成員資料,請按此

申請資格
凡有經濟需要並就讀於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本地學生(註),均可申請。
|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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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專上 /
高等教育院校的申請人必須是修讀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課程的學生;而就讀香港樹仁大學的學生則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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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第I類 | : |
緊急援助貸款
適用於中學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的學生。有需要的學生可透過校方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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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II類 | : |
免息貸款
適用於上述其他專上 /
高等教育院校的學生。有需要的學生可透過各院校的學生事務處提出申請。 |
接受及截止申請日期
| 第I類 | : | 整個學年內均可申請,直至款項用畢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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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II類 | : | 一般在每年的9月至11月,詳情請向各院校的學生事務辦事處查詢。 |
委員會會議
2009/10年度委員會會議及議程,請按此

查詢更詳盡的資料
如有查詢,請與九龍長沙灣道303
號長沙灣政府合署十二樓一二一七室香港扶輪社暨星島慈善基金貸款助學金遴選委員會秘書處聯絡,電話2150 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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