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日報讀者大專學生貸款基金

* 簡史及宗旨
* 申請資格
* 申請辦法
* 接受及截止申請日期
* 查詢更詳盡的資料

簡史及宗旨

華僑日報讀者大專學生貸款基金於1962 年成立,目的是透過免息貸款,協助就讀本港各大學及大專院校而家庭經濟有困難之學生,順利完成大學或大專教育。

申請資格

  1. 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已在香港(合法地)連續居住滿三年,或其家庭已在香港居住滿三年(不包括持有香港學生簽證的留學生)。
  2. 每月家庭總收入不超過港幣25,000元。
  3. 申請人必須在下列學院攻讀獲政府認可的全日制學士學位、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課程:( 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嶺南大學、香港公開大學(自資學士學位)、香港教育學院、樹仁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申請辦法

申請表格可在以上各大學及大專院校的網站下載。填妥的表格,須由就讀院校蓋上校印,並連同所需資料,一併交回或寄回大埔工業h 大發街22 號南華早報中心4 樓華僑日報大專學生貸款基金。

接受及截止申請日期

(請注意 : 此項貸款計劃由 2009/10 學年起停辦。)

查詢更詳盡的資料

如有查詢,可聯絡華僑日報讀者大專學生貸款基金,電話268088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