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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獎學基金
成立
教育獎學基金是一個根據香港法例第1085章教育獎學基金條例成立的信託基金,設立於1956年。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為該基金的受託人。基金捐款的行政及管理工作依照有關法例及各捐款人所定下的頒授條件進行。學生資助辦事處負責為該基金委員會提供秘書支援服務,而委員會司庫一職,則由庫務署署長或其代表擔任。
委員會成員
| 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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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姵璇女士 |
| 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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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錦祥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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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樂然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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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汝淳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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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逑女士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之代表) |
| 司庫 |
: |
曾周碧英女士 (庫務署署長之代表) |
| 秘書 |
: |
任寶兒女士 (學生資助辦事處行政主任) |
有關委員會成員詳細資料,請按此
(25KB)。
獎學金提名程序
此項獎學金是每年一度進行提名,各有關的中小學、香港教育學院及香港理工大學校長將會按照各項獎學金之捐款人所提出的頒授條件作出提名,而委員會則
根據提名名單作出考慮以及頒發獎學金。
委員會會議
委員會通常在每年十月份和一月份舉行會議。會議議程、日期及時間,一般會在召開會議之前一星期於本網頁登載,讓公眾人士瀏覽。
第109次會議將於2008年10月30日舉行。如欲參看議程,請按
(19KB)。
查詢更詳盡的資料
如有查詢,請與教育獎學基金委員會秘書處聯絡。地址: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2樓1217室;電話:2150 6109 或 2150 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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