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德爵士紀念基金殘疾學生研究生獎學金/獎學金

* 宗旨
* 獎學金款額
* 提名資格
* 提名程序
* 結果公布
* 付款安排
* 頒授安排
* 查詢更詳盡的資料
* 有關組織 圖

宗旨

這項獎學金的宗旨是鼓勵和協助全日制殘疾學生修讀本地研究生課程或學位、文憑及證書課程。

獎學金款額

每名2009/10學年度的研究生獎學金得獎者會得到30,000元,而每名獎學金得獎者會得到20,000元。得獎者無須放棄其同時獲得的其他獎學金、研究生獎學金或助學金,而此項獎學金的金額在此等情況下亦不會減少。

提名資格

提名學生必須:

  1. 擁有居港權或入境權或獲准無限制在香港逗留;
  2. 在香港最少住滿三年;
  3. 是以下一間院校的註冊全日制教資會資助 / 公帑資助的研究生(研究生獎學金提名):-
    香港城市大學;
    香港浸會大學;
    嶺南大學;
    香港中文大學;
    香港理工大學;
    香港科技大學; 及
    香港大學。
  4. 是以下一間院校的註冊全日制教資會資助 / 公帑資助的學生(獎學金提名):-
    院校 課程
    香港城市大學 本科 / 文憑或以上
    香港浸會大學 本科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文憑或以上
    嶺南大學 本科
    香港中文大學 本科
    香港演藝學院 本科 / 文憑或以上
    香港教育學院 本科或三年制證書
    香港理工大學 本科 / 文憑或以上
    香港科技大學 本科
    香港大學 本科
    於香港樹仁大學修讀本科生課程
  5. 獲得其之前就讀的中學校長提名(適用於一年級學位、文憑及證書課程學生),或獲就讀的專上或大專院校校長提名(適用於二年級或以上的學位、文憑及證書課程學生或研究生);
  6. 屬於下述其中一種殘疾類別:
    i.  完全失明 / 嚴重低視力;
    ii.  極度 / 嚴重聽覺受損;或
    iii.  肢體傷殘。
  7. 並非全職受僱;
  8. 不能同時被提名尤德爵士紀念基金獎學金或尤德爵士紀念基金研究生獎學金。

提名程序

尤德爵士紀念基金於每年九月邀請院校及中學校長作出提名。合適的學生通常會獲邀在十一月 / 十二月出席面試,而學生倘在十二月底尚未收到基金理事會的通知,則可視作落選論。

結果公布

遴選結果約於一/二月公布,作出提名的院校及中學將獲通知。

付款安排

獎學金將逕交有關院校,由院校分發各得獎學生。

頒授安排

得獎學生將於三月舉行的獎學金頒授儀式中獲頒證書。

查詢更詳盡的資料

如有查詢,請與尤德爵士紀念基金理事會秘書處聯絡。
電話:2150 6096 或2150 6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