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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德爵士紀念基金獎學金(頒發給本科生、文憑及證書課程學生)
宗旨
這項獎學金的宗旨,是嘉許香港各專上及大專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文憑及證書課程學生的學術成就,並對其作出鼓勵。
獎學金款額
在2009/10學年,獲獎的學生會得到一筆過20, 000元的資助,而無須放棄其同時獲得的其他獎學金或助學金,此項獎學金的金額在此等情況下亦不會減少。
提名資格
提名學生必須:
- 擁有居港權或入境權或獲准無限制在香港逗留;
- 在香港最少住滿三年;
- 是以下其中一間院校的註冊全日制教資會資助 / 公帑資助的學生:
| 院校 |
課程 |
| 香港城市大學 |
本科 / 文憑或以上 |
| 香港浸會大學 |
本科 |
|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
文憑或以上 |
| 嶺南大學 |
本科 |
| 香港中文大學 |
本科 |
| 香港演藝學院 |
本科 /
文憑或以上 |
| 香港教育學院 |
本科或三年制證書 |
| 香港理工大學 |
本科 /
文憑或以上 |
| 香港科技大學 |
本科 |
| 香港大學 |
本科 |
| 或於香港樹仁大學修讀本科生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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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得其之前就讀的中學校長提名(如為一年級學生),或獲就讀的專上或大專院校校長提名(如為二年級或以上班級學生) ; 以及
- 並非全職受僱。
提名程序
有關院校/中學的校長會獲邀在每年九月作出提名。合適的學生通常會獲邀在十一月/十二月出席面試,而學生倘在十二月底尚未收到基金理事會的通知,則可視作落選論。
結果公布
遴選結果約於一/二月公布,作出提名的院校及中學將獲通知。
付款安排
獎學金將逕交有關院校,由院校分發各得獎學生。
頒授安排
得獎學生將於三月舉行的獎學金頒授儀式中獲頒證書。
查詢更詳盡的資料
如有查詢,請與尤德爵士紀念基金理事會秘書處聯絡。
電話:2150 6096 或2150 6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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